一、住院医疗
1、所住医院限天津市医院和入学前本人户籍所在地医院。在一个年度内,学生发生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,在一级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起付标准为300元,报销比例为75%;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,报销比例为65%;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,报销比例为55%。
2、所住医院为医保联网医院,可向医院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直接结算。
3、没有在医院直接结算的,持有效材料回校报销。
报销程序:
(一)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到西青社保领取银行开户通知单(到农商银行开户),在银行开户后,再将回执交回西青社保。
西青社保地址:西青劳动局社会保险西青分中心2楼(乘坐175、津西2路西青道下车)
(二)、以上工作完成后,再将以下资料交到学生处(主楼406B)
a、诊断证明(盖诊断证明专用章、在本市医院住院还需加盖医保章)
b、收据(蓝联、在本市医院住院的还需加盖医保章)
c、费用总清单(含所用药品、单价、数量、总价等)(盖费用清单专用章)
d、出院小结(或称出院记录)(盖病案室章)
e、身份证复印件
f、开户行名称及账号
如果所住医院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医院(非天津市医院),还将提供以下资料:
g、医院等级证明(盖医院公章)
h、说明(盖系章)
说明格式:时间,谁因某病需住院,因家在哪,且方便家人照顾,所以在某医院住院,特此说明。
二、门急诊医疗
1、必须为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,起付标准为600元(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门急诊费用方可报销),报销比例为50%。
2、报销程序
(一)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到西青社保领取银行开户通知单(到农商银行开户),在银行开户后,再将回执交回西青社保。
(二)、以上工作完成后,再将以下资料交到学生处(主楼406B)
a、诊断证明(盖诊断证明专用章)
b、收据
c、病历
d、身份证复印件
e、处方笺(盖全额垫付章)
f、费用清单
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申请说明
投保单位: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报案电话:95590
一、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标准:
1.意外医疗:学生发生的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,报销比例为70%;学生发生的6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,报销比例为80%。
2.意外伤残:学生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,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。具体标准为:经鉴定,伤残等级为四级的,补助20000元;伤残等级为三级的,补助25000元;伤残等级为二级的,补助30000元;伤残等级为一级的,补助35000元。
3.意外身故:学生因意外导致死亡的,一次性补助50000元。
二、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材料明细:
1、诊断证明书(须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)
2、医疗费用收据原件(包括收费凭证红蓝两联、费用明细清单、放射报告单、药费处方等)
3、门诊病历
4、学生证、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、A4纸)
5、本人姓名开户的结算账户复印件(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、正反面、A4纸)
6、个人情况说明(须加盖系章)
格式:XXX时间、XXX在XXX地点因什么原因受到何种意外伤害,特此说明。
7、处方笺(须加盖全额垫付章)
8、人身险保险金给付申请书(现场填写)
9、保险金给付银行转账授权书(现场填写)
如果为住院治疗还需提供以下资料:
10、医疗费用总清单(含所用药品、单价、数量、总价等)
11、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(或称出院记录)
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办理地点、时间:
西校区:教研楼108 每周四上午11:00—12:30
东校区:主楼406B 每周四下午13:30—15:30